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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注意事項 ● |
| 1.以上請擇一方式報名.繳款,勿重覆,以免造成作業疏失。 |
| 2.若「欲參加的學員」與「報名」或「繳款者」為不同人,請務必來電告知。 |
| 3.行動不便、素食,或者有其他特殊要求之學員,請於報名時於「備註欄」加註說明,或與執行單位聯絡。 |
4.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報到者,得於七月二十日前申請退費,但需扣手續費五百元,未在規定時間之前提出申請,
任何原因一律不退費(七月二十一日至七月二十四日報名者恕不退費)。 |
5.為免向隅,請將您欲參加之組別依順序填入一.二.三.四志願。若前面志願額滿,執行單位將為您安排至次志願
之組別。 |
| 6.因各班名額有限,執行單位將依
(1)個人資料完整 且 (2)已繳款者 為優先入選順序,至各組別額滿為止。 |
| 7.執行單位將於二○○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起陸續以掛號方式寄發學員資料。 |
| 8.欲參加「二○○九全國台灣文學營」創作獎的學員,請攜帶作品。 |
9.本文學營提供清寒學生申請免費參加,名額限三十名,依申請先後序,額滿為止。
(清寒學生為取得政府機關核列在案、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證明文件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。) |
| 10.文學營現場恕無法以補差額加訂《印刻文學生活誌》。 |